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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調查《原基法》子法 立法完成率僅為五成六

NOWnews/ 2016.03.04 00:00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監察院4日公布最新調查,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委員楊美鈴及蔡培村指出,《原住民族基本法》自2005年公布以來,授權制定之9種法律及7種法規命令等子法,但仍有原住民族自治等5種法律及2種法規命令遲未完成立法程序,完成率僅56.25%。

監察院表示,各部會包括《水利法》、《礦業法》、《土石採取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國家公園法》等5法,與多種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還未配合完成檢討修正,以致《原基法》無法落實,已嚴重影響原住民族權益。

針對此現象,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暨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已於3日通過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檢討並儘速處理;三位監委都表示,《原基法》立法之初並未進行全面評估,致使該法未能凝聚各部會共識,因此欠缺中心思維。

監委舉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延宕立法,致使未能及時保護許多瀕臨滅絕之原住民族語言,使其處境堪憂;而原住民族長期關切之土地劃分議題,《原基法》中雖已授權應設置「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協調處理,卻因《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之8個委員會設置總數之限制,遲遲無法設置該委員會。

監委最後語重心長表示,行政院允應督促所屬並協調有關機關儘速完成相關法規之制定與修正。對於《原基法》所立制度,更應盡速提報該法推動會處理,並適時提示各機關於援用主管法規時,應尊重該法所定規範與原則,以確實保障原住民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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