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調查,曾男曾於案發現場附近一處民宅租屋,卻因出入複雜遭屋主提前解約,因而懷恨在心。
有竊盜、公共危險等前科的曾男,於2月25日深夜施用毒品後,持汽油桶及打火機到仁武區八德南路一處民宅前潑油縱火,造成民宅車庫外鐵捲門被燒得焦黑,所幸無人受傷。
警方據報調閱監視器查訪,查出曾男先於縱火前徒步持石頭砸毀一輛自小客車前擋風玻璃,再到案發地持油桶及打火機於民宅車庫前縱火。
警方鎖定曾男行蹤逮人,並查扣氣動式手槍1把及10公升油桶1只、打火機1個等,曾男供稱當天施用毒品後又酗酒,錯亂對象而犯下縱火案。
警詢後,全案依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10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