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陸首部反家暴法上路了 同居施暴也涵蓋

中央社/ 2016.03.01 00:00
(中央社台北1日電)大陸首部反家暴法今天起正式實施,新法明確規範家暴範圍,更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也受新法限制,這意味著「同居暴力」也被納入其中。

綜合中新網、中通社等陸媒報導,這部「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也參照該法規定執行」。

報導指出,日後大陸家長毆打子女、合租室友或同居人之間的暴力行為均屬家暴,都可能違法。

報導表示,大陸也在這次的新法中建立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而保護令的規範內容則為「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中新網也報導,大陸反家暴法上路第一天就有一名上海男子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提出離婚申請,理由便是長期受妻子施暴。這也是大陸反家暴法上路以來,上海首例涉及家暴的民事訴訟案件。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