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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調查權恐濫權? 黃國昌:當事人可「拒絕證言」

NOWnews/ 2016.03.01 00:00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憂心國會調查權有侵害隱私的疑慮,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今(1)日表示,提出的草案符合民主先進國家立法設計,且當事人亦有「拒絕證言」的法律保障。

時代力量黨團日前針對國會透明化、議長中立化、國會調查權的行使提出修法。其中國會調查權讓外界憂心將有損隱私權,而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亭妃今日受訪時表示,一定要有配套,限縮範圍,不能無限上綱,否則會變成另一種的白色恐怖。

對於外界擔心國會調查權是否有濫權的疑慮,黃國昌回應,此調查權的相關討論,奠基於2012年開始的研究小組,且對英、美、德、法等國的國會調查法制進行研究後,在當時便有立法委員擬定法案,也獲得了部分委員支持。

黃國昌表示,此制度是為使國會獲取正確、充足的資訊,以做成妥適的判斷與公共決策而設計。而國會調查權在我國的立法設計中,究竟是否應及於民間法人及個人,在未來實際的審查過程中,都可以持續再行討論、審議。

不過黃國昌也強調,目前的草案同於民主先進國家的立法設計,也符合《大法官釋字585號解釋文》對國會調查權明確的範圍界定,並且參酌司法系統對證人的「保護機制」,含括一定的程序保障(律師或專業人士陪同輔佐、行政救濟等)。

而針對個人隱私等合法權益,亦有得「拒絕證言」的法律保障,甚至可以有作證的旅費、出席費等補助。黃國昌強調,立法權會影響到的面向比司法更廣,因此國會調查權更顯得重要。

至於私人企業的事業隱私,黃國昌認為,私人企業無論是提供給國會、行政機關的資訊都是相同的,而現行法規中,只有行政機關可以向私人企業要。他認為,如果真的有侵犯到私人企業事業隱私的問題,那現在行政機關就有這種情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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