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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標高鹽食物要罰 紐約新規定暫緩

中央商情網/ 2016.03.01 00:00
(中央社紐約2016年2月29日綜合外電報導)紐約法院今天暫時阻止市政府對未特別標註高鹽餐點的連鎖餐廳開罰。

法新社報導,紐約市是全美第一個規定餐廳菜單需標註高鹽警示的城市,為了對抗心臟病,市政府規定含鈉量超過每日建議的2.3克,約為1茶匙的餐點需標示。

規定適用於在全國至少有15家分店以上的連鎖餐廳。

不過美國餐館協會(NRA)則力抗這項措施,協會盛讚法院判決,並稱鈉含量標示規定「違法且前所未聞」。

市政府原本明天起將對未在高鹽餐點旁加上黑色三角形鹽罐標示的餐廳開罰200美元,協會請求暫緩實施獲得上訴法院准許。

上訴法官組成的正式委員會檢討之前,法院的命令將持續有效。

紐約市衛生部門表示,「有信心」法院最終會支持高鈉標示規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加工食品中鈉含量偏高,大量攝取的話,與較高高血壓和心臟病與中風風險相關。(譯者:中央社林仟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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