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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債務增加情形暨採行之債務控管措施及相關成效說明

中央社/ 2016.02.29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229 14:08:58)有關外界關切中央政府債務增加、每人負債數額暨採行之債務控管措施及相關成效等,財政部說明如下:

一、中央政府債務增加情形

查近年中央政府債務增加,主要係因遭逢國際金融海嘯、面對全球不景氣及國內八八風災等變故,在歲入增加不易情形下,爰採行擴張性財政政策,挹注重大公共建設,經提出特別預算,包括:消費券發放、擴大公共建設及八八風災重建等,且98年起政府歲入較往年減少,包括無歲計賸餘、大面積國有土地不予出售,及減少釋股預算編列等,排除前揭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之年度歲入、歲出變動因素後,每年平均舉債金額與以往年度相較,並無累積債務速度過快之問題。

二、截至105年2月19日止,中央政府債務平均每人負擔23.9萬元

(一)依公共債務法規定,中央政府公共債務及債務比率,係指在總預算、特別預算及在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以外之特種基金預算內所舉借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其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不得超過40.6%之債限。截至105年2月19日止,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及債務比率分別為5兆3,219億元及33.2%;加計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2,873億元,合計為5兆6,092億元,平均每人負債23.9萬元。

(二)至於政府潛藏債務部分,依據國際貨幣基金政府財政統計手冊,我國潛藏負債多非屬一般政府負債,該債務屬政府未來應負擔之法定給付義務,或屬未來社會安全給付事項,與公共債務法管制政府因融資行為產生之債務不同,不應以包含潛藏負債之金額計算每人負債金額。另有關勞保及軍公教退撫制度之財務危機問題,業獲政府重視並啟動年金制度改革,行政院及考試院業提出相關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惟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依法退回該法案,未來將由相關機關再行審視法案內容循序推動修法程序。

三、為控管債務,積極推動「財政健全方案」,對於促進財政健全已具成效

(一)面對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增加,財政部為積極改善財政,業擬具財政健全方案,執行結果已具初步成效:

1.稅課收入占歲入比重提高:自98年度67.7%提高至105年度79%。

2.歲入歲出差短大幅縮減:自98年度4,392億元縮減為105年度1,636億元。

3.赤字比率優於國際標準:自98年度3.4%下降為105年度1%,遠低於馬斯垂克條約規定歐盟國家所訂3%標準。

4.債務比率逐年下降:自101年底之36.3%下降至105年度34.8%。

5.增加預算外還本:104年度因整體歲入執行狀況良好,爰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規定,增加預算外還本360億元,俾有效降低政府債務餘額。

(二)根據惠譽信評(Fitch Ratings)104年10月12日發布對我國國家主權信用評等最新報告,將我國主權評等展望,自「穩定」升等為「正向」,主要關鍵在於我國政府推動「財政健全方案」,已有效改善財政赤字及總體債務。

財政部表示,現有債務係數十年來,歷任政府為建設臺灣長期累積之結果。在不景氣時期,以舉債作為公共建設財源,提供經濟成長動能,帶動投資意願,發揮造福國民及提高人民福祉之效果,為世界各國普遍採取之擴張性財政政策,未來將審慎規劃建設,俾兼顧經濟發展及財政健全之政策目標。

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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