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藥物過敏逾2百件 6前兆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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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27日電)藥害救濟基金會表示,每年逾200件申請案件,6-7成患者出現嚴重皮膚反應,不過,初期常不易察覺而在不同科別就診,製作藥物過敏6前兆提出警示。
藥害救濟基金會指出,藥物過敏常見六大前兆症狀包括「疹」如皮膚紅疹或水泡;「破」如口腔潰瘍;「痛」如喉嚨痛;「紅」如眼睛不適(紅腫、灼熱);「腫」如眼睛、嘴唇腫;「燒」如發燒。
藥害救濟基金會表示,近3年平均每年約250-270件申請件數,平均獲得給付比率是57%,申請藥害救濟的案件中,6-7成都有嚴重皮膚不良反應,包括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等。
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藥害救濟申請案件時,曾發現有病人服藥數週後,出現皮疹、發燒、喉嚨痛等疑似藥物過敏反應症狀,分別到眼科、皮膚科等不同診所就診數次。
不過,病人沒有告知用藥史,醫療人員警覺性也不足情況下,僅被診斷為濕疹或上呼吸道感染,未能及時停藥,導致藥物不良反應惡化,直至全身水泡、黏膜嚴重潰爛才被診斷出可能是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的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也可能2-3個月才出現。而藥物過敏的發生往往難以預期,雖然大多數症狀輕微,但少數患者若未能及早診斷、停藥並妥善治療,有可能引發更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
為提升民眾對嚴重藥物過敏初期症狀的瞭解與警覺,藥害救濟基金會與食品藥物管理署推出「藥物過敏早期症狀自我檢視表」及「藥物過敏6大症狀海報」,免費提供醫院索取,及早就醫,降低嚴重藥害的發生。10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