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油品案宣判 律師:正義也是受害者

中央商情網/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016年2月26日電)正義公司被控將飼料油摻入食用豬油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正義總經理何育仁、採購胡金忞因過失違法,各判處徒刑8個月、4個月。正義委任律師陳君聖說,正義也是受害者。

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103年被控於食用油摻雜飼料油,販賣給691個通路商,高雄地檢署偵辦,全案於民國103年10月30日依詐欺取財罪嫌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今天宣判,合議庭認定是正義公司上游油商裕發公司將來源不明豬油攙混後賣給正義,正義總經理何育仁等因未加注意採購品質和來源,因此依詐欺等罪判裕發負責人何吳惠珠5年10個月;仲介油商林明忠4年2個月;何育仁、採購胡金忞因過失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各判處徒刑8個月、4個月,其中胡金忞部分得易科罰金;歷任4名採購均無罪。全案可上訴。

正義公司委任律師陳君聖聆判後表示,判決認定正義及何育仁、胡金忞並無故意攙混假冒油品,將飼料油混充摻雜於食用油販售,只是在採購油品的查證上有過失,顯示正義公司也是受害者,不是黑心事業。

陳君聖表示,何育仁等人都認為應受無罪判決,會於收到判決書後再替被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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