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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換委員會要協商 蘇嘉全:依法令規範

中央社/ 2016.02.26 00:00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6日電)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主持朝野協商,研商國民黨與親民黨互換參加委員會委員相關事宜,完備協商程序。蘇嘉全說,以前怎麼做他不曉得,但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範,要有這個程序。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為交換委員會席次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雙方隔空交火,蘇嘉全上午主持研商國民黨與親民黨互換參加委員會委員相關事宜,會後受訪時做上述表示。

過去在王金平擔任立法院長時,若有立委要互換委員會,只要雙方講好簽字後,王金平就會背書簽名。但這次國民黨團與親民黨團依往例協調好後,要請蘇嘉全簽名,蘇嘉全表示要召集朝野協商。

蘇嘉全表示,互換委員會也是協商的一部分,裡面要有院長簽名,互換之後沒有院長簽名就不能向大會報告,這個程序是一定要做。

蘇嘉全說,「以前怎麼做我是不曉得」,但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範,要院長協商向大會報告,還是要有錄影、錄音、逐字紀錄,與公報的規定,「必然要有這樣的程序」。

這次朝野協商選在較少使用的議場3樓會議室,蘇嘉全說,協商包括法案、程序都有可能在議場進行,有這個必要性,議場三樓就比較方便。未來會將錄影、錄音、逐字稿相關設備之後,隨時要協商就有設備將過程透明化。

蘇嘉全也說,未來協商也不一定在議場3樓,如果參與人數較多時,也可以選在同樣有錄影、錄音設備的群賢樓502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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