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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盛醫學:公告本公司一百零五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25 00:00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2/252.公司名稱:優盛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公司法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二、本公司一百零五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申請,期間訂為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至一百零五年四月六日止。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一百零五年四月六日下午五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三、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為本公司營業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189號12樓,電話02-2659-7888,分機604)四、本公司受理提案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董事會得不列入為股東常會議案:(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五、本公司應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六、對於符合提案條件之股東如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七、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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