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創傷」,包括地震、海嘯、火災等災害;汽車、飛機、船的意外事故;在犯罪事件中遭受攻擊、凌虐、或性侵等等;個案親身經歷或直接目擊死亡、嚴重身體傷害、威脅到自己或他人身體完整性的狀況;事件後,1個月內個案出現情緒、認知、行為改變如下列者,稱之為「急性壓力疾患」,症狀持續1個月以上或超過1個月以上才出現症狀則稱之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病人會不由自主的想起或在夢境中反覆經驗創傷事件,並出現令其挫折、沮喪、恐慌、害怕的心理反應,生理也會伴隨出現心悸、盜汗、血壓上升、手抖、喘不過氣等症狀;病人會逃避去想起事件,逃避可能與事件相關的人、時、地、物。
對事件重要細節的回憶有困難,情緒變得麻木,對事物失去興趣,對人疏離,拒絕參與重要活動,對未來悲觀,感覺不到幸福、快樂或愛;顯得暴躁易怒,衝動控制變差,易受驚嚇、無法專注、睡眠障礙等。
據統計約6成男性及5成女性終其一生,曾遭遇重大創傷事件,然而,並非遭遇創傷,便會發展成「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一般民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終生盛行率約1成(8%)左右,但隨著創傷事件的性質、嚴重度、持續性的不同,都會影響盛行率。
雖然,並非人人都會發展至「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然而,也不應該忽略多數病人會在創傷後1至3個月內,陸續出現部分且程度不一的症狀,比如4成病人會有逃避、麻木;6成會有警覺性異常;9成以上甚至會反覆回憶或夢見創傷。3個月後,隨著時間增長,「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比率會逐步下降。
另外,一些未在創傷後,短期內未出現症狀的個案,如具壓抑性格,伴隨持續自責、內疚,或是後續遭遇其他重大壓力,也可能導致這些病人後來才發展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而易發展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高風險病人,包括兒童時期曾遭遇創傷、人格疾患、欠缺家庭/社群支持系統、女性、最近尚有其他壓力生活事件、過去曾罹患其他情緒或精神疾患、藥酒毒癮者等等。
發展至「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且病程呈現慢性化的病人,需要注意共病問題,包括泛焦慮症、恐慌症、身體化症狀或重鬱症,行為及想法偏差或扭曲,人際關係及職業功能障礙,甚至出現自傷或自殺行為對家庭、社會影響甚鉅;因此,及早介入、啟動治療關係著病程預後;當症狀在初期便極為嚴重或者病程持續而慢性化,建議積極的尋求醫療評估及協助。
針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治療方式,包括藥物治療及心理治療;抗憂鬱劑有其效果且病程慢性化者更為第一線治療,但需規則服用1至2 週以上,方能見其療效,必要時,佐以情緒穩定劑,鎮靜安眠藥則短暫用於失眠患者。
心理治療的方式及適用的範圍則相當廣泛,但是需依病人的人格特質、罹病時間、症狀嚴重度而有不同的方式;值得鼓勵的是,在臺南市政府於災難現場,以及大體安置的殯儀館,皆建立安心關懷站,導入醫師、護理師、社工、心理師等醫療資源,在災難初期,給予初步的諮商及心理支持等,並且規劃一戶一社工給予長期追蹤及轉介資源。
奇美醫學中心在治療遭遇災難的民眾,也相當重視其精神變化,成年病人在生命徵象穩定,便立即照會精神科醫師給予評估,導入支持性心理治療,配合壓力因應學習及對疾病病程的衛教;另外,社服部也引進展臂閱讀志工團隊導入閱讀,以及遊戲協助受創孩童;針對病程慢性化的病人,則建議考慮認知行為治療、團體心理治療,甚或個別心理治療等療程。
奇美醫學中心精神科主治醫師高霈馨表示,周遭親友的適時陪伴、耐心傾聽及真心關懷,是相當及時也重要的一環,以溫和、不批判的態度同理病人,傾聽其需求並給予適當協助,都能有效預防「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發展;必須注意的是避免一再質問事件發生過程,或要求病人立刻堅強起來,尊重病人對表達情緒的自主權,否則恐將惡化症狀並破壞彼此關係。
穩健而綿長的人際關係建立,將有助病人減輕症狀,避免共病及自殺風險;「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顛覆病人的生活,改變身心狀態,帶來極大的衝擊,儘管其病程慢性且治療往往需要相當時日,然而若能及時在專業精神科或身心科醫師的治療下,相信將可早日改善及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