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台灣燈會依照往例,保留部分攤位提供公益團體使用,台中市議員江肇國、賴佳微接獲陳情,市府規劃的公益攤位被排除在攤位區外,被安排在廁所旁的角落,甚至被要求禁賣食物。
江肇國、賴佳微指出,市府保留台中公園燈區美食區其中10%的攤位提供身障、弱勢等團體使用,但公益攤位卻設置在廁所旁的小草皮,主辦單位在燈會當天才告知禁賣食物,經協調後已可販賣,卻已造成身障團體困擾。
公益攤販業者陳先生表示,公益攤區草皮坑洞不平、也沒有設置無障礙坡道,讓行動不便的他們必須每天冒險擺攤,讓人覺得市府只是在應付了事,完全感受不到誠意。
台中市觀光局表示,受限場地面積,台中公園燈會場區的美食區、公益攤位規劃在光復國小外操場,考量師生上課權益及維護國小跑道,故移至操場北側草皮區。
觀光局指出,公益攤位為免費提供,本規定不得從事營利行為,但後來評估公益團體需有收入才能維持運作,市府協調美食區攤商同意,並未予以限制,僅要求做好廚餘回收,不可亂倒在草皮及水溝。
觀光局強調,攤區位置的安排,更未有任何偏袒或歧視任何一方。
公益攤區草皮不平等問題,觀光旅遊局將增設簡易無障礙步道,希望改善此問題,並同時為身障者、行動不便的老人及娃娃車族群服務,營造舒適友善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