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下午出席「105年度台北市政府維護公共安全督導會報」第1次會議,議程包括「公安績效指標」等報告以及「廣告招牌掉落之處理機制」專案報告。
建管處報告時提到,去年11月間,民眾透過1999通報,位在忠孝東路5段巷弄內的大樓外牆廣告招牌搖搖欲墜,派員到場時發現,現場已無廣告面板,且底緣腐鏽脫落,隨即通報合約開口廠商到場,並全部拆除完畢。
報告結束後,柯文哲提問,若廣告招牌掉落地面,如何分別責任歸屬?另外,是否有派專人接聽民眾通報電話?
建管處表示,招牌掉落地面,由環境保護局處理,但若體積大於1公尺或重量大於20公斤,會進行協助切割小塊再交由環保局清運,但因環保局反映無機具切除,會橫向聯繫處理掉落招牌。
至於民眾檢舉電話部分,建管處指出,有專人輪班,每一個科室都會派人支援,同仁下班後也會有3名專人負責。
柯文哲提到關於建管處協助民眾拆除招牌時表示,有民眾為了要節省拆除費,就通報市府協助拆除招牌,要求建管處盡快快擬好相關收費施行細則,「以免民眾要拆招牌,就找公家」,連半夜也會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