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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捕恐遭歐盟貿易制裁 擬修法罰 3千萬

中央商情網/ 2016.02.24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6年2月24日電)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表示,為免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做貿易制裁,遠洋漁業法草案將送立院修法,加重罰鍰至3000萬元;6月底前船隻需加裝電子通報系統,每天回報漁獲量。

國際間不斷報導台灣遠洋漁船,違法捕魚及用違反國際規範方式取魚鰭,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去(2015)年10月1日仍將我國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Unreported,Unregulated,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

若不能解除歐盟對我國遠洋漁業列黃牌名單之舉,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蔡日耀說,下一步成為紅牌,會變成貿易制裁,漁獲不能銷歐(一年約新台幣10億元),且會讓其他國家跟進,而全國遠洋漁業年產值500億元,將受到衝擊。

蔡日耀也說,改善期限為6個月,推算時間在今年3月底左右到期。但沙志一今天說,歐盟其實分3個半年檢視我國遠洋漁業改善狀況,除今年3月底,還有9月及明年3月。

他重申,改善重點有三,首先是已將「海洋漁業法草案」做修正,從現行罰鍰3萬到6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以符合跟國際要求與利益有效對等的罰鍰規模,行政院已在審議,預計3月送立法院審查修法。

其次是全國1000多艘的遠洋漁船在三大洋的各國41漁港卸漁獲,將縮減到27個港口,全數會派駐人力到海外,或委託第三公正單位執行登船檢驗。

沙志一並說,第三個重點是全數遠洋漁船已有8成加裝電子通報系統,6月底前要全數加裝並使用,每天回報捕獲魚種、數量及重量,漁民過去抱怨作業期間沒時間做通報,將會溝通漁民配合執行。

他補充,若用紙本通報,返國進港已3個月後,國際質疑期間多抓的漁獲,都未如實通報;台灣是全球最大遠洋漁業國,會盡力配合國際對於海洋資源進行監控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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