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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提廢紅十字會法 陳威仁:宜修不宜廢

中央社/ 2016.02.2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3日電)內政部長陳威仁今天表示,紅十字會有存在的歷史意義,世界各國也以專法規範,因此他主張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中,若有不合時宜的可以修正,但有其存在必要性,「宜修不宜廢」。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段宜康、林俊憲、徐國勇、王榮璋等人在上週提案連署,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提案獲得20多名立委連署。

陳威仁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紅十字會有它的歷史性,存在的起源是在戰爭時,可以到戰場救治傷兵,及進行國際救援的工作,國家有這麼特別的組織,對於國際救援及緊急危難上的救援工作有幫助,「但不合時宜的法令可以修正」。

陳威仁表示,譬如紅十字會會長任期,是否比照人民團體法的規定,一任4年、連選以一任為限,等於最多8年期限;另外董監事組成是否需要政府派遣,也可以討論;至於公益勸募平常可以回到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但緊急狀況時,仍可賦予它特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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