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年初發布「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外界沒有意見,近日正式發函實施。
金管會表示,為擴大金控子公司間服務客戶範圍,便利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辦理開戶後申辦相關業務,放寬營業場所內共同行銷證券業務及期貨業務代收件範圍。
證券業務原本範圍是股利處理的代收件,以及有價證券承銷對外公開銷售申請書件的代收件,現行修正、合併放寬為「證券相關業務」的代收件。
官員表示,此次修正有兩大重點,首先,證券、期貨商營業場所內代收件的業務範圍較寬,且與銀行、保險在法律上的寫法較一致;其次,期貨代收件原本未列入法規中,此次把期貨代收件業務納入共同行銷辦法。
即金控旗下的銀行本來只有經營自行業務,在共同行銷架構下,可以幫同金控下的證券、保險業代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