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諾登:若獲保證公正受審 願意返美
中央廣播電台/楊昭彥
10 年前
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前約聘人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20日在俄羅斯,透過Skype對新罕布夏州的支持聽眾表示,如果聯邦政府保證能給他公正的審判,他願意被引渡回國。
史諾登2013年洩漏政府一項祕密竊聽計畫細節,之後就離開美國。他所面臨的指控可能使他服刑長達30年。
史諾登20日在新罕布夏州自由論壇(New Hampshire Liberty Forum)中做出上述表示。而當地媒體WMUR報導,論壇主辦單位不准媒體對史諾登的發言錄影。
史諾登告訴聽眾說,「我已經告訴政府我會回去,如果他們保證能進行公正審判,讓我能就所為進行公共利益辯護,並交由法官裁決。」
他先前也曾提到,他向美國政府提議要返家,以及願意討論一項認罪協議,甚至入獄服刑。美國前檢察總長霍德(Eric Holder)去年也說過,與史諾登討論認罪協議是可能的。但史諾登去年10月在英國廣播公司(BBC)的一場訪問中則說,他和律師都還在等待政府的消息。
史諾登揭發美國國安局、英國「政府通訊總部」(GCHQ)及其他情資單位所為,點燃國際間對監聽個人通訊、以及國安和隱私之間的平衡等爭議。批評者說,史諾登揭密傷害了美國及其盟友打擊恐怖主義的能力。
對某些人來說,史諾登是個叛徒,但對其他人而言,他卻是英雄。
史諾登20日說,部分國安局及中央情報局(CIA)的前同事同情他對個人隱私與自由的信仰,但其他人則說「憲法其實並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