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行政院提520交接作業實施要項草案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6.02.19 00:00
為使政權移轉順利,行政院今天(19日)提出「行政院及所屬部會520交接作業實施要項草案」,將政權交接作業期程區分為準備期、前置期和交接期,針對業務、法制、人事、預算、計畫等事項辦理交接。

根據政院的交接作業實施要項,行政院院本部和相關部會皆成立交接作業小組,由常任副首長擔任執行秘書,小組成員涵蓋業務、法制、人事、預算及計畫等單位主管。各部會交接小組依據「公務人員交代條例」、「公務人員任用法」、「預算法」及「檔案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交接作業。

在交接準備期,政府部門將準備移交簡報資料,說明業務內容、組織架構、人員編制、預算編列和執行情,以及兩大類重大政策資料;分別是2008年5月20日迄今的重大政策10到30項,內容包含辦理重點、檢討缺失與後續建議,以及目前規劃的重大政策5到15項,內容包含願景目標、重點與辦理進度。

在交接前置期,由行政院院本部及相關部會分別安排交接會議,邀請移交方、接收方與會;交接會議上半日以座談方式進行,簡報時可向媒體公開,輔以網路直播,下半日由雙方進行閉門會議,商議後續交接重點與時程。

而在交接期,將按法令規定備齊移交資料並更新至最新進度,且視交接情形安排5月20日的正式交接事宜。

另外,針對涉及機密性的交接資料,應於閉門會議說明,機密性內容應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檔案法」等規定,經原核定機關或上級機關授權或核准後,始得提供。閉門會議涉及機密性資料,應將資料註明機密等級、編號及會後收回等文字;在會議開始前告知應遵守「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與會人員並應簽署「保密切結書」。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