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建議修法 樓高實質審查降為30公尺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10 年前
南台灣強震震出建築法規漏洞問題,根據現行建築法規,50公尺以上建物才須進行實質審查,因此許多大樓刻意設計在49公尺,甚至是49.9公尺,以規避審查。學者建議應盡速修法,將審查高度降為30公尺或7層樓以上,並增訂大樓每一層都應加設地震防火避難室。
南台灣強震促使全台民眾重新審視所居住的房屋安全,政府也啟動老屋健檢計畫。國民黨團19日舉行記者會,台大地震中心主任周中哲表示,根據營建署調查,全台30年以上的老屋有50萬棟,若以一個月健檢1千棟計算,要耗費40年才能完成所有檢查,曠日費時也耗費成本,他建議應優先檢查位處斷層附近5到10公里以及位於土壤液化潛勢區的老屋。
周中哲並指出,現行的建築法規有漏洞,規定50公尺以上的建築物才須做結構設計外層檢查,也就是做地質鑽探、分析土壤性質與乘載能力、計算鋼筋數量等,因此,很多建商為了規避審查制度,就把大樓高度設計在49公尺,像是這次台南倒塌的維冠大樓就是49.9公尺,因此,他建議盡速修法,把實質審查的高度降為30公尺或7層樓以上的房屋,並規定大樓在每一層都要設有地震防火避難室。他說:『(原音)其實對開發商而言,這個結構外層的成本微不足道,但對百姓而言,這是多了一個審核的機制,可以增加一個安全的機制。我是建議目前是不是可以朝修法的方向,把50公尺的高度降為30公尺或7層樓以上房子,這樣做的話並不會增加工程的成本,但是可以多一個保障。』
另外,親民黨團也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對災民房貸減免。應邀出席的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表示,他18日拜會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希望行政院比照921特別條例,修正災害防救法,得到行政院正面回覆。
政院也同意災民以地易地,提供公有土地做為重建使用,並同意放寬災區的都更限制,降低或減免受災戶的地價稅、房屋稅,且災害補助金不列入所得稅扣繳,並降低災民的房貸利率及還款年限,修法將溯及2月6日地震發生日。行政院及台南市議會也建議台南市府把各界善款投入民間的災害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