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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增派海外人力 監測遠洋漁船作業

中央社/ 2016.02.18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為強化國際要求執行漁業監測、管制與偵察(MCS)措施,漁業署表示,5年管理計畫已獲行政院核准,將大幅增派人力在我國遠洋漁船卸漁獲的三大洋漁港,執行登船檢查。

農委會漁業署統計,我國全年漁業產值新台幣1000億元,遠洋漁獲量約占總量6成餘,產值約一半、500億元。

海洋資源日漸減少,國際強化漁業管理,不僅國際組織綠色和平去年公布台灣漁船非法捕魚事證,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去年10月1日也將我國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Unregulated,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

另有媒體報導台灣遠洋漁業仍有漁船以非法方式捕魚取得魚翅,恐不利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為強化漁業管理,農委會漁業署署長蔡日耀表示,已向行政院提出5年管理計畫,將強化漁業管理的人力與經費支援,並已獲行政院同意,相關計畫執行,每年都會提出年度執行計畫後執行。

他說,目前台灣遠洋漁業在模里西斯及南非漁港設置管理人力,但作業場域遍及三大洲,卸漁獲港不只這2地,將大幅派駐受過訓練的人員在海外漁港登船檢驗我國遠洋漁船作業實況,人數待與各國協議後確認。

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補充,現況在40多個漁港卸漁獲,雙邊可合作管理的漁港才保留,卸漁獲漁港數量會縮減。

蔡日耀重申,我國多數漁船是合法作業的,但上述計畫可強化監測遠洋漁船,包含若將鯊魚身丟入海中,非法只取魚鰭,都可因此於海外早一步發現,進而遏阻想非法捕獲魚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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