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18日發布新聞指出,2月10日上午11時許民眾報案指稱在竹東鎮長春路一商店發生搶案,報案人稱徐嫌疑似酒醉致神智不清,搶完錢即走路離去,經竹東派出所及偵查隊前往攔截圍捕,於該店家附近當查獲徐姓嫌犯,於偵訊後依照搶奪罪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徐嫌告知因年節開心喝點酒慶祝,不過因為想到工作不順利且缺錢花用心生鬱悶以至於看到路旁店家在恰逢點錢就心生歹念行搶,現在回想悔不當初。
竹東分局分局長吳文貴表示,維護治安為警察份內的工作,在春安工作要求各同仁加強對刑案,為民服務、交通安全維護、防竊(扒)、防搶、防詐騙預防犯罪宣導,刑案偵辦方面、都將嚴格把關,並期許同仁盡好本份,讓本轄治安維持平穩讓民眾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