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172.公司名稱: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台灣晶技(3042)2016年1月自結營業收入為NTD 78,368萬元(MoM-6.1%,YoY-1.1%),稅前損益為NTD 13,547萬元(MoM+23.8%,YoY+27.2%),稅前EPS為0.44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