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2/1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共計美金1,847,973.39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信錦企業(薩摩亞)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2)現金股利分配時程及作業,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