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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女人必知愛情婚姻中10個保護自己的法條!】

滔客/ 2016.02.17 00:00

週日去行天宮祈福的時候,收驚的姊姊竟然在問過我的名字後,直接問:「你就是那個呂秋遠律師嗎?」

面對被捕獲的窘境,我只好坦承不諱,她還不忘補一槍,「你的臉書我們都有按讚喔!」我們!我們是什麼意思?難道這些神仙姊姊們都有看我的臉書嗎?

其中一位姊姊問了我,關於她女兒的一些問題,為了避免往後有重複的詢問,在此一併簡答。

1.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告他,請求對方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如果訴訟贏了對方還是不給,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或者把孩子乾脆改姓。但,請還是記得,要生之前,有這個決心會更好:「沒有另一半,你也可以獨立養起這孩子,男人願意給錢是賺到,不願意給錢也隨緣。」

2.老公外遇不回家,怎麼辦?不想回家就別回家,但是讓他跟小三做不安穩。有空就去第三者家走走,或者是到各大汽車旅館閒逛。有蛛絲馬跡就提告民事損害賠償,有照片或孩子就直接提告通姦。他要離婚,就讓他慢慢等,第三者很快就會生氣抓狂,老公很快也就會覺得第三者不過就是另一個可怕的老婆。

3.老公突然想離婚,怎麼辦?如果不是更年期到了,通常都是想要尋求自己的新人生而已。新人,或是新人已經生,所以才會突然想離婚。請記得三件事:堅持、不要離、堅持不要離。

4.老公要離婚,但要跟我爭監護權,怎麼辦?憑什麼?孩子又不是他照顧,也不是他生,他說不定連孩子一天喝幾次奶、現在小學幾年級、學測什麼時候,完全不知道,他說要爭就爭嗎?現在已經不是有錢至上的時代,我們如果真有盡心在孩子身上,社工與法官會協助我們的。

5.老公要離婚,不想把這幾年我們一起賺的財產分給我,怎麼辦?如果還沒想離婚,但已經分居六個月以上,就提出分別財產制的聲請,立刻可以分財產。如果已經想離婚,登記老公名下的財產又不少,那就爽快答應,立馬分錢。如果老公正在脫產,那就立刻提出改定財產制聲請,一樣可以分錢。

6.老公要我接受他的條件,不然就要法院見,怎麼辦?那就法院見啊!通常這種人根本不敢提告。千萬不要被迫接受任何條件而答應離婚。

7.老公對我大吼大叫,要求我一定要離婚,怎麼辦?錄音下來,太過份的話,就提出保護令。一旦取得保護令,對方提出離婚的難度立刻攀升。

8.老公威脅我要把孩子帶去他爸媽家,再也不讓我看,怎麼辦?先下手為強,你先帶回娘家,但是請讓他在你家看。

9.諮詢一般都會收費,怎麼辦?我不會收諮詢費,但是你如果屢勸不聽,又行為離譜,我會罵人。

10.老公不愛我了,怎麼辦?請洽鄧惠文醫師,愛情的部分,法律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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