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補助一律採通信申請,額度為公立高中職每學期4千元、私立高中職每學期6千元、公立大專院校每學期1萬元、私立大專院校每學期2萬元。另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條件,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符合補助規定,可按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勞工若非自願離職失業一個月以上(即105年1月23日前失業),至105年2月22日止仍未就業,且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申請人及其配偶103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未領取其他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是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之勞工,即可申請。
為提升勞工朋友就業率,勞工局除了加強辦理徵才活動,也提供各項就業關懷及補助訊息,希望協助弱勢失業者減輕其子女的學費負擔,不致影響下一代的求學之路。民眾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07-812461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