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桃園營建工地 應檢具廢水削減計畫

中央商情網/ 2016.02.17 00:00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2016年2月17日電)桃園市環保局今天指出,轄內營建工地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者,應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環保局核准。

桃園環保局今天表示,為加強營建工地法規宣導,除以公文通知及舉辦2場次講習說明會外,並協調桃園市政府建管處於通知起造人領取執照之公函加註宣導文字,另於業者申報空氣污染防制費時加蓋宣導戳章,也將相關撰寫範例與表單上傳至桃園市水環境保育平台供民眾下載。

桃園環保局說,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提報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經核准後據以實施,若違反此規定者,罰鍰額度依營建工地開發面積規模計算,裁處金額可達600萬元,並按次處罰。

若業者未於施工前提報削減計畫,且有造成環境污染之事實,則依其超過放流水標準之倍數計算違規點數,一般營建工地倘未做好防治措施,超標倍數往往大於5倍,屬嚴重違規,處分金額動輒百萬元,最高甚至可達2000萬元。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