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指出,吳姓包商在民國103年間,承包雲林縣東勢鄉公所道路工程,因為驗收未通過,先在鄉公所內,對承辦業務王姓技士出言恐嚇。
起訴書中指出,吳姓包商之後教唆天道盟嘉義分會胡姓主嫌等成員,在去年6月及10月間,持棍棒等物當街毆打王姓技士,造成脾臟破裂致休克,經路人發現報警,緊急送醫獲救。
檢方偵查發現,胡姓主嫌等4人在去年11月,與另一被害人有債務糾紛,涉嫌於臉書留言恐嚇,並分別在12月到對方住處撒冥紙。
雲林檢警在今年1月間,將吳姓包商、胡姓主嫌等成員查緝到案,移送法辦,其中吳姓包商、胡姓主嫌等6人聲押獲准。
全案由雲林檢方偵查終結,以重傷害、傷害、恐嚇等罪嫌,對吳姓包商、胡姓主嫌等成員共9人提起公訴,懲治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