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搜救隊退場真相 專家批:根本無法救災

yam蕃薯藤新聞/陳映璇/整理報導
10 年前
南臺灣大地震,台南維冠大樓倒塌,吸引國內外搜救隊前來幫忙,不過卻傳出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委屈退場,與台南市政府鬧得不愉快,以及三名資深的韓國搜救員前來幫忙,卻只進入災區五次,無法協助救援形同乾坐冷板凳,引發爭議,對此前內政部消防署災害管理組組長林金宏在臉書發文,力挺台南市政府不讓外國團隊參與,更揭露中華民國搜救總隊無依法登錄,根本是無法執行的救災團體。 日前中華搜救隊隊指控,台南市府多次阻撓救災,讓他們覺得像是在打零工般,11日退出搜救行列,事後台南市消防局反駁,指出是中華民國搜救總隊救災前未先向指揮官報到、救災期間更數度要求交出指揮權,直批中華民國搜救總隊不受控。 對於救災爭議,林金宏力挺台南市府的立場,更拿出法條一一舉證。依照「災害防救法」第50條,協助救災的團體或志願主織,本應向縣市府申請登錄。林金宏還爆料,當年消防署辦理的民間救難團體登錄,中華民國搜救隊迄今仍未辦理登錄,依法就是不能執協救災的團體。依「災害防救法」第31條法令,協助救災應接受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的指揮,不能單獨行動,直批中華民國搜救隊要求指揮權的行為根本不對。 林金宏也指出,接受救災的專業訓練很重要,完成基本訓練才有政府所核發的救災識別證,而中華民國搜救總隊從沒參加相關訓練,也未持有救災識別證。台灣法令規定災害防救團體要一起受訓,林金宏指出「為培養共同的默契,共同的救災思維,共同的指揮體系,才能讓災害處置發揮最高效率」,因此他也力挺台南市府不讓國外團隊參與,因為他們不瞭解我們,幫忙有限,也可能幫倒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