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不滿工作量大 怒砍主管判刑定讞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6日電)科技公司張姓前工程師不滿工作量大而離職,去年回頭報復,帶刀猛砍主管。最高法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張男7年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張男原本擔任達創科技公司工程師,任職多年,他認為蔡姓主管交付工作量太大,導致他不堪負荷,在民國103年11月離職。

他離職後決心報復,找蔡男算帳。隔年2月,張男預藏柴刀、菜刀、電擊棒、警棍,拿著偽造的員工識別證重回公司,直闖蔡男辦公室,他眼見蔡男準備趴在桌上午休,趁機揮刀猛砍兩刀,蔡男肩部中刀痛得大聲呼救,旁人聞聲一擁而上制伏張男,警方獲報到場逮捕張男。

蔡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張男只因不滿前主管,竟持刀以幾近行刑式斬頸斷頭的殘忍手法砍殺,雖然對方倖免於死,但右手無法正常活動,至今仍需仰賴止痛藥,身心受創。法官考量張男和對方達成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判處他7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