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財政部就臺南震災相關協助措施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215 18:35:33)財政部表示,2月6日臺南地區發生6.4級大地震,造成生命與財產等重大傷害,為協助臺南災區復建,財政部已採取下列協助措施:

一、賦稅部分

(一)積極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秉持從優、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受災民眾申辦各項稅捐減免。

(二)南區國稅局主動派人會勘輔導協助轄內災民申報災害損失,該局所轄分局、稽徵所已將申報災害損失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等相關表單送至區公所或里長辦公室,同時指派專人輔導及協助,災損申請期限比照莫拉克風災延長3個月。有關不動產災損部分將依地方稅務局資料核認,車輛報廢部分依監理機關資料核認,免提供證明文件,其他動產災損部分,民眾得就近向區公所或里長辦公室填報。納稅義務人亦得採網路線上申辦、填具書面表單直接寄分局、稽徵所、電話傳真或臨櫃等方式辦理。

(三)為顧及受災地區民眾及廠商可能繳稅困難,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已依法公告延長受災區內貨物稅、菸酒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含房地合一所得稅)、營業稅、遺產稅及贈與稅等申報繳納期限,各項延長期限說明詳附表。該局相關分局及稽徵所主管亦親至現場瞭解廠商災害損失情形,並提供必要協助。

二、國有財產部分:

(一)震災造成地上房屋毀損、不堪使用或居住者,自105年2月起至修、新建完成當月底,租金全免。受災承租戶免檢證申請,由臺南辦事處主動造具出租清冊,送災害防救機關查對房屋受損情形,逕予協助受災承租戶辦理租金減免。

(二)暫緩辦理災區承租戶欠租催繳及占用戶使用補償金追收作業。

(三)國有基地承租戶有災後修復地上房屋需要,臺南辦事處即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辦理修、重建事宜。

三、公股事業機構部分

(一)財政部所屬之公股銀行及公股事業捐款新臺幣(下同)3,000萬元,以協助相關賑災工作。

(二)臺銀及土銀提供受災戶低利融資及各項貸款服務,並簡化審查手續及貸款程序,以爭取救助時效。其中臺銀提供天然災害受災戶融資貸款額度,企業受災戶5千萬元、個人受災戶3百萬元;土銀提供低利融資措施,包括企業紓困貸款3,000萬元、重建貸款200萬元、整修貸款50萬元等。

(三)臺銀及土銀協助受災戶本人辦理金融卡、信用卡、存摺、存單掛失補發及印鑑掛失更換等緊急處理措施,並免收手續費,必要時可派員到醫院協助;存戶本人若無法提供可資辨識證明文件,可洽鄰里長等協助辨識身分。

(四)為便於各界善心人士之捐助,使用金融卡等方式(包括提款機、臨櫃匯款、網路銀行、行動銀行及全國性繳費(稅)平台等)進行捐款交易者,免收跨行交易手續費。

(五)金管會今邀各銀行及相關單位研議震災金融協助措施,財政部將督促公股銀行依會議結論配合辦理。

四、民眾如對於以上措施有不明瞭的地方,國稅部分可撥打服務專線0800-000-321,地方稅服務專線06-2119611,國有財產服務專線0800-357-666,臺銀服務專線02-23493496,土銀服務專線02-23483352。

新聞稿聯絡人:羅組長幸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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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