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災民進行災後重建,金管會今天邀集相關單位及金融機構共同研商討論,提供災民房貸、擔保貸款、債務協商債務以及信用卡、現金卡等無擔保貸款等服務措施。
其中,房屋因震災不堪使用者,房貸本息展延5年、利率減碼2碼;房屋未達不堪使用者,房貸本息展延2年、利率減碼2碼。
車貸等有擔保貸款方面,提供受災戶本息展延1年、利率減碼2碼計息。另外,受災戶於2月6日前已與金融機構進行債務協商者,債協案件本息展延1年、利率減碼2年。
信用卡及現金卡的無擔保貸款提供本息展延半年、展延期間以原貸款利率減半計息。
銀行局局長詹庭禎表示,以上提供受災戶的金融服務措施,全由金融機構吸收。
至於有關受災戶房貸是否可由金融機構予以承受,金管會主委王儷玲表示,因每家金融機構承受債權情況不一,需要由貸款戶以及銀行協商,銀行會基於協助受災戶立場,斟酌考量受災戶貸款情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