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152.公司名稱: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105年1月份營業收入淨額應為新台幣2,657,855千元,原誤植為新台幣2,504,011千元。8.因應措施:更正內容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9.其他應敘明事項:該月份營業收入主要係104年底出售之內湖區舊宗段土地於105年1月份完成過戶,認列營業收入新台幣24億元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