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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啦!住院開刀代簽同意書 同志伴侶也行

NOWnews/ 2016.02.15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住院、開刀,同志伴侶代簽同意書,安啦!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處長何叔安今(15)天表示,現行醫療法原本就並未排斥同志伴侶可代為簽具手術等同意書,過去也沒有接獲遭拒絕的案例,台北市戶政系統現在也開放「同性伴侶註記」可做為病患的關係人身分憑據,更進一步的維護同志伴侶的醫療權益。

依據醫療法第63條規定: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 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 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

何叔安說,依據衛生福利部的函釋,病人的關係人,原則上是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人,如同居人、摯友等,因此現行的醫療法原本就沒有排斥同志伴侶的代簽行為,同志朋友可以安心。

何叔安表示,雖然醫療院所在面對較重大的手術、或性命攸關的處置時,仍會希望找到病人的血親,但目前台北市民政局戶政系統的「同性伴侶註記」已可做為病患關係人的身分憑據,可據以代理簽署醫療同意書,台北市衛生局也將相關規定再次函知轄內醫院及醫師公會告知所屬會員,以維護同志伴侶醫療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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