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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房屋稅調高免驚 辦自用住宅可節稅

中央商情網/ 2016.02.12 00:00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月12日電)政府不斷調高不動產持有及交易稅,地政士提醒,9月22日前辦妥自住,當年度即省下大筆地價稅;若符合未出租營業、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不超過3間房,可省下可觀稅金。

政府近年大幅拉高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稅率調整(囤房稅)、調升新建房屋的標準單價,每3年還公告調整一次公告地價,2016年房地合一稅、囤房稅上路,針對自用住宅有不同的相關規定,民眾想節稅往往不知從何下手。

信義房屋(9940)所屬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表示,辦理「自用住宅」便可輕鬆節稅,但要掌握四大重點,包括房屋「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供營業(包括執行業務)」、「有自住事實」、「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不超過3間」,即有機會同時減輕房屋稅、地價稅、囤房稅及未來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還能順便檢視家中持有的不動產。

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舉例,北市松山區饒河街30年公寓、建物30坪、房屋現值20萬2200元、土地29.25平方公尺。2013年申報地價7萬464元,如果「非自住使用」,房屋稅(3間)、地價稅最高需繳納2萬7889元;若是「自住使用」最低(1間)只需繳納6548元。

林以德說,日後出售這棟房屋時,若適用房地合一新制還可先扣除400萬元獲利,超過400萬元以上適用10%稅率,直接節省萬元以上的稅費。

他強調,每年的地價稅都在11月1日開徵,符合規定想先辦理自用住宅節稅的民眾,必須在地價稅開徵40天前,也就是當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就得等到2017年開始才能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地價稅,提醒民眾務必把握時間。

他也提醒,自用住宅需自己主動申請才會生效,提醒2016年度所有權有發生移轉的民眾特別留意,不論移轉的原因是繼承、贈與或買賣取得,登記完畢後記得向稽徵機關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否則將只能用較高的一般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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