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06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公告105/2/6凌晨3:57高雄及台南地區發生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