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062.公司名稱: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5/2/6凌晨3:57高雄美濃發生大地震,本公司有機器設備因地震位移受損及水管破裂情形,但可於近期內恢復正常,對公司整體財務及業務營運並未造成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