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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鯊遭斷鰭棄屍 竹市要重懲

中央商情網/ 2016.02.04 00:00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2016年2月4日電)新竹市舊港橋下堤防被人發現一批已遭割斷魚鰭、魚尾的小鯊魚屍體,市府表示將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追查,涉違反相關漁業法令將予重懲。

新竹舊港橋下的堤防民眾發現數十隻小鯊魚屍體,仔細一看才發現魚鰭、魚尾皆已遭割斷,民眾拍照PO網,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直呼「看了好難過」,也有人呼籲「堅決不吃」、「沒買賣就沒殺害」。

漁業界人士表示,一般捕鯊齡至少半年以上才會取鰭,目前漁民都有共識,未達一公尺的幼魚不捕,不小心捕到也會放生。但這批遇害幼鯊最大身長約60到70公分,最小僅30多公分。

竹市府表示,經派員前往現場勘查了解,初步判斷應為民眾處理漁獲後隨意棄置的魚體,為利環境整潔已請漁會協助將該廢棄鯊魚體清理完畢,產業發展處並提醒勿隨意棄置廢棄物,將積極追查行為人動機及是否涉違法。

產業發展處也說,遭傾倒的魚體總類包含水鯊、鯊條、飯匙鯊等魚獲共約20公斤,非屬保育類魚種或漁業署所列管魚種,因遭傾倒的魚種全身皆具經濟價值,應非漁民捕獲後僅取魚鰭後丟棄魚身。

此外,勘查人員從現場遭丟棄的魚體具解凍後腐敗特徵,研判為民眾取得漁獲僅取其所需部位,餘因漁獲不新鮮而隨意棄置其殘塊。

產發處提醒,另為保育海洋資源漁業署訂有「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以杜絕「只取魚鰭,丟棄魚身」的現象,若漁民捕撈漁獲時,隨意丟棄割鰭的鯊魚體,將收回漁業人及船長執照1年以下,情節嚴重得撤銷執照。

產發處呼籲,漁民及社會大眾應重視海洋資源保育工作,遵守相關規定,市府將會同海巡單位加強查緝避免還有此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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