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的寒害嚴重衝擊農漁業,農委會主委陳志清3日表示,原定的補救助申報期限4日就結束,但在了解地方訴求之後,同意改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申報的截止日期,陳志清說:『(原音)由地方政府自己決定他們可以延長申報的期間,也讓地方政府的人力不會那麼拮据,延長的時間最慢、最慢到2月19日以前。』
陳志清指出,如果有農漁民資料不齊全,農委會同意先收件,並在申報期限內補件;如果養殖業者沒有放養登記,則只要舉證自己有實際養殖行為,補辦放養登記後也可申請;如果沒有水權或無法補辦養殖業登記,農委會近日將討論透過產業輔導方式,提供協助的可能性。但陳志清強調,如果是土地不合法,政府就無法提供相關補助。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重申,凡是合法但無養殖登記的業者,補助都會從寬認定、彈性處理,並由地方政府勘災、認定後呈報給農委會;因此,如果地方政府動作快、一切順利的話,受損的農漁業者目前就已經有人領到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