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表示,因兩次空難,部分空服員心生恐懼,欲在約滿前離職,但不願支付違約金,公司考量員工心情,同意在不支付違約金的條件下離職,在離職證明上,加註「合約期限未滿」,公司有整體考量,但約未滿空服員不接受。
多名前空服員下午在律師等人陪同下到台北地院前抗議,舉牌寫著「復興真負心 給我服務證明書」。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林佳瑋批評,復興航空漠視飛安,無法提供空服員安全的工作環境;如果離職的空服員不願繳納違約金,復航竟在離職服務證明書上註記他們積欠復興航空違約金新台幣30萬元。
一名空服員泣訴,一名同事原本有意離職,被她慰留,不料後來卻在空難喪命,讓她至今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