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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屏東縣年節食品稽查第二批抽驗結果

中央社/ 2016.02.03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203 15:09:38)市售年節食品抽驗結果,1月28日由潘孟安縣長率領本府消保官及衛生局薛瑞元局長及稽查員於本縣屏東市北區市場、中央市場、建國市場、家樂福量販店、台糖量販店等現場進行稽查,並抽驗25件年節食品。

抽驗產品有冬瓜條、黑糖糕、油飯、年糕、千層糕、禽畜肉加工品(如鹹豬肉、香腸、烤雞、豬血糕、滷雞腳、肉捲及豬耳朵)、水產品(如蝦子、海帶)、糯米腸、及豆乾等年節食品,抽驗25件;其中23件合格,2件不合格,合格率為92%。2件不合格為「冬瓜條」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抽驗地點為本轄屏東市葉姓業者及枋寮鄉陳姓業者,供應商皆為臺南市擁芳商行,上述不合格產品衛生局已責令販售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並移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第二批年節食品抽驗結果公佈於屏東縣政府衛生局網站,民眾可逕至衛生局網站參閱購買年節食品。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採購完整包裝或散裝年節食品應看清標示,購買密封完整包裝食品時,應先確認包裝外觀是否破損,並應注意產品上是否有明確標示內容物名稱、有效日期、廠商的名稱、地址、電話,以及原產地、營養標示等資訊;散裝食品應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另以牛肉及牛可食部位為原料之散裝食品應加標原料之原產地(國)。提醒民眾購買年節食品時,掌握「三不原則:標示不清楚不買、過白或過於鮮艷不買、有異味不買」,聰明採購年節食品,飲食安全更安心。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可電洽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食安專線:(08)7362596。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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