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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分享給老外朋友!外籍旅客購物5月起退稅門檻降了!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2.02 00:00
為推動「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委外服務案」,財政部與交通部於1月26日修正發布「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後,確定將於5月1日上線,退稅門檻由3000元降至2000元。

修正重點包含增訂外籍旅客購物退稅相得委由民營業者辦理,規定外籍旅客購物退稅方式包括:機場港口退稅、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外籍旅客申請退稅最低消費金額門檻由3000元降至2000元;並延長外籍旅客購物攜帶出境期限,由30天延長至90天。

另外,也修正外籍旅客現場小額退稅條件為同日同店購物累計含稅消費金額在2.4萬元以下者,但該旅客當次來台旅遊期間,含稅消費金額累計超過12萬元,或同年度內多次來台旅遊,當年度辦理現場小額退稅含稅消費金額累計超過24萬元者,不適用現場小額退稅,應至機場港口辦理退稅。

不過,財政部也限制長期停留我國境內(達183天以上)之外籍旅客退稅資格,以落實外籍旅客購物退稅制度之政策目的,並符合國際外籍旅客退稅停留期間限制之體例(包括日、韓、法等多數國為6個月;英、星等國為1年、德國為3個月)。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藉由本次修正實施辦法及注意事項,並配合該部推動「外籍旅客購物退稅e化委外服務案」與「現場退稅機制」(包含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服務)之同步實施,將大幅提升我國外籍旅客購物退稅之服務品質,並提高外籍旅客消費誘因,有助於強化我國在全球觀光市場之競爭力、增加我觀光外匯收入、提高觀光休閒相關業別產值、創造相關產業就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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