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地政處表示,徵收補償費性質既係國家為興辦公益事業經依法徵收民地及其地上物給付之法定補償金,政府本應更貼心照顧,主動為被徵收戶提供服務。經地政處用心研議該補償費保管款之請領方式,從以往必須親自到縣府申請或由申請人郵寄申請書件等傳統方式申請外,今更於屏東縣內提供「您來電,我到宅」之專人到宅受理及就地審核服務;此外,搭配申請書件全面電子化,民眾來電洽辦保管款申領事項時,亦提供專人代打申請書件併貼回郵信封之升級版通信申請服務;最後再搭配不限金額之電匯服務,申請人只要一通電話申請,保管金額即自動入帳。
地政處說明,此多元加值服務可幫助應受補償人節省往返車資及省卻不便,更避免因受領期限(15年)屆滿而歸繳國庫之遺憾。民眾如需洽詢,歡迎來電屏東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承辦人張小姐(聯絡電話:08-7320415#5233)。屏東縣政府關心您。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