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說明,國立故宮博物院所提「大故宮計畫」被至善路二段劃分為南、北二基地,北基地15.8公頃為既有故宮院區,將增建新館、整建正館、行政大樓及圖書文獻大樓;南基地4.8公頃,為前國防管理學校營區,目前部分作為大客車停車場,未來規劃為故宮藝文園區。
此計畫在民國102年11月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送行政院環保署審查,認為本案位處山坡地及土石流潛勢溪流的限制發展區,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故宮博物院旋即編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104年10月1日送到環保署審查。
環保局表示,環保署去年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環評主管機關層級改以開發行為類別認定,並且自105年1月3日生效。
環保局說,今年1月4日已經收到環保署移文單,並且接續中央移來的程序辦理中。預估農曆年後,台北市環評委員會就開始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