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5/01/30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總金額為完稅後人民幣100萬元。4.除權(息)交易日:NA5.最後過戶日:NA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8.除權(息)基準日:NA9.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於子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原決議股利發放日為105/02/01,因大陸當地法令限制,暫無法匯出,股利發放日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