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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私校門神 教團籲制定旋轉門條款

中央廣播電台/陳國維 2016.02.01 00:00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指出,過去20年來,教育部已有4名部長和11人次的次長在離職後,到私立學校擔任校長、董事或講座教授,這些人一方面領取雙薪,另一方面又以自身人脈影響相關評鑑與教育部獎補助款的分配。高教工會今天(1日)前往教育部門口,再次呼籲教育部長吳思華應在5月卸任前,解決「不當私校門神」的問題。

高教工會前往教育部門口上演行動劇,呼籲教育部官員不能在離職後同時領取退休俸和私立學校薪資,這不僅影響教育部獎補助款分配的公平性,也排擠了年輕學者的工作權。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教育部應趁政黨即將輪替、國會具有全新民意之際,與立法院共同訂定教育部門的「旋轉門條款」,以確保教育部官員不會因為所謂的「生涯規劃」,而做出圖利私校的政策;甚至能以扣減獎補助款為手段,要求私校停聘教育部離職官員。此外,也應修訂相關退撫法案,建立月退俸與私校薪水二選一的制度。林柏儀:『(原音)吳思華在卸任前,他至少可以做一件事,他先承諾他退休後不會到私校去任職;第二個,他應該管管他下面的部屬,應該要制定所謂的旋轉門條款,讓他們離職後、退休後,不可以到同樣跟他有利害關係的事業繼續去任職。』

對此,教育部指出,各項大學競爭型計畫的審查都訂有嚴謹且客觀的審核機制,沒有偏袒特定私立學校;另外,由於私立學校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中的「營利事業」,所以,現在並沒有限制公務人員在離退後不可到私校任職。不過,銓敘部目前研擬的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已訂有利益迴避機制,也就是公務人員在離職後2年內,不得監督或管理與離職前5年相關的業務,因此,待立法完成後,教育部人員將適用該法;至於雙薪問題則配合軍公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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