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內政部修訂都更補助辦法 盼加速自主都更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6.01.28 00:00
為加速推動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工作,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28日)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經耐震初評結果應進行重建、整建或維護的建築物,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得優先核予補助;另外也增訂地方政府得依地方財力,額外增列補助經費,增加實施誘因,以加速民間自主推動都市更新。

內政部表示,全國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高達368萬多戶,恐有耐震等相關安全問題,政府非常重視,積極推動都市更新工作,並分為政府主導「公辦都更」、一般民間「自辦都更」及住戶「自主都更」3種方式並進,全面推動都更「重建」、「整建」或「維護」。

在政府主導「公辦都更」部分,內政部自2005年起,會同地方政府陸續勘選都市更新示範地區235處,截至去年底,共有26案完成招商實施作業。在一般民間「自辦都更」部分,目前全台已有548件民間「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實施,其中295件已完工使用。至於住戶「自主更新」推動最困難,內政部自2011年起配合「愛台12建設計畫」,訂定補助辦法,逐年編列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到去年底為止,已核定補助14件重建規劃設計案、50件整建維護規劃設計案及10件整建維護實施工程案,每案補助上限為500萬元,補助經費達新台幣1億2,322萬元。

內政部指出,「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屆時歡迎民眾踴躍向縣市政府提案申請。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