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陳姓男子(33歲)、陳姓女子(20歲)去年12月30日下午5時許,以紅色油漆潑灑故宮南院12獸首的「龍首」及「馬首」,並以紅色噴漆在龍首基座噴寫「文化統戰」字樣,致令該等文物失其展示之通常效用。
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為被告2人有犯意聯絡與行為分擔,以共同正犯論處,並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陳姓男女被警方移送時曾表示,他們2人因不滿影星成龍具有中國政協身分,卻故意捐贈仿「圓明園12生肖獸首」給故宮南院,他們2人認為獸首是中國統戰贗品,不適合放在故宮南院。
20歲的陳姓女子則在個人臉書(FB)上留言,表示潑漆的主要訴求是「作為一個台灣人,決不接受文化侵略與殖民,不做文化上的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