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就學貸款者原則上在畢業或退伍滿1年後開始計息還款,第一年的利息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貼銀行,如今,貸款的學生將有機會延後還款而不需要支付利息。
教育部長吳思華28日在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中表示,教育部研議延後學生的還款期限至多5年,延長期間由教育部補貼銀行利息,但會設有排富標準。吳思華:『(原音)我們是講說有排富嘛,但是排富是以什麼作標準,這可能要聽聽大家的意見,就說月薪未達到多少以前是不用還,那你就可以延後還,但是那個上限要訂在哪裡?我們可能還得聽聽大家的意見,我們會在過年以後就會辦一些座談會。』
吳思華指出,薪資線若訂得高,預計教育部每年要多編列新台幣5億元經費支應;若訂得寬鬆,補貼金額編列將增加到10億元。他表示,新措施適用明年開始計息還款且符合資格的畢業生,至於已在還款中、卻想申請延後還款者是否也在補貼對象範圍,教育部將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