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1/272.減資緣由:因部分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離職,未達既得條件,故本公司依 發行辦法予以收回、註銷。3.減資金額:新台幣60,000元4.消除股份:6,000股5.減資比率:0.01%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28,99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105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