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創階段的科技創新企業具有發展潛力,需要大量資金投入,但因風險高而讓投資人裹足不前,這項「上海市天使投資風險補償管理暫行辦法」目的是讓新創公司更易融資。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丁劍平曾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好的創投政策可以讓「金礦企業」被發現。經濟復甦要靠新產品,他相信中國人有能力創新,但需要好的機制讓小企業和新創企業能夠融得到資金。
根據這項辦法,風險補償的適用範圍為2015年1月1日後,投資上海種子期或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
種子期企業指成立時間在3年內,員工人數不超過5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約新台幣2500萬元),年營業額也不超過500萬元。
初創期企業指員工人數不超過2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年營業額不超過2000萬元。
創投機構對種子期科技型企業所發生的投資損失,可按不超過實際投資損失的60%給予補償;而對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所發生的投資損失,這個比例是30%。
每個投資案的投資損失補償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單一創投機構每年獲得的投資損失補償金額不超過600萬元。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孫立堅日前在東方衛視節目中表示,雖然市場上貨幣充足,但資金在實體經濟找不到好的投資標的,短期利潤一變動資金就收手,造成「貨幣越多,融資成本越高」的怪象,市場上急需有亮點的投資標的,也有益大陸的產業升級。